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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贸货物的退税手续如何办理

采购信息描述及网友解答

一、退税的范围    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》和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,海关办理以下6种情况的退税:
(1)因海关误征、多纳税款的;
(2)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,在完税以后,发现短缺,经海关审查认可的;
(3)进口货物在完税以后放行以前,发现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,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或起卸后海关放行前,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以及海关查验时已破漏、损坏或者腐烂,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,经海关查明属实者,可酌情减免其进口税;
(4)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,因故未装运出口,申报退关,经海关查核属实的;
(5)按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的进(出)口货物,由于各种原因在进(出)口时已予征税,事后发现,经海关审查属实者;
(6) 进出口货物按章征税后,由于特种原因,经海关总署审查特案批准予以减免税的。 
 
二、退税的期限
(1)一般进出口货物的退税申请,应以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为限;
(2)特定减免税货物补交减免税表的退税申请,应以缴纳税款之日起3个月为限;

三、退税申请的受理
(1)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,在规定的退税范围和期限内申请退税时,应如实填写《退税申请书》,退关税填写一份,退代征税填写一式二份申请书并随附银行签章的原货物税款缴纳书。
(2)按规定提出的退税申请,应由原征收税款的海关征税部门受理。
(3)退税手续海关应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,并由受理海关向退税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。 感谢分享,很实用,刚好用上了 我来补充一些
一,核销和退税申报所需资料:
收汇核销所需资料:
1,        核销单
2,        报关单(出口收汇专用联),前提已以电子口岸交单
3,        银行结汇水单
4,        出口收汇核销表(一式两份)
退税申报所需资料:
1,        核销单(退税专用联,已核销过)
2,        报关单(退税专用联),前提是在电子口岸下的出口退税子栏目下已交单
3,        进项发票(已认证)
4,        出口发票(有些地方不用附此单证)
以上四种资料把报关单顺序,外加封皮封底装订
另外所需三表一盘:
此步操作,可看另外一置顶贴,外贸退税9。0系统的操作方法,操作完成后,可以打印出以后表格和导出U盘
1,        出口退税汇总表(一份)
2,        出口退税出口明细表(三份)
3,        出口退税进货明细表(三份)
4,        转为正式申报后生成的资料导入U盘
二,出口的大概流程
1,        申领核销单
2,        核销单网上进行口岸备案,做报关资料(箱单,发票,报关委托书,一般贸易的报关单,核销单等给货代,以便报关)
3,        拖箱,工厂装柜(在这里要特提一点,大多数的是FOB成交价,客户指定货代,一般情况允许的情况下,尽量不要用指定货代来拖柜,他们的费用高的吓死人,你可以自行拖柜)
4,        起运
5,        在中间的这一段时间内,为了退税能及进行,可以让工厂及时开票,认证,催汇,催单等操作
6,        单证退回后,先进行核销单和报关单电子口岸交单工作(也可以不等退回,先行操作,企业可自行选择)
7,        核销
8,        退税
三,出口退税的时间和单证之间的联系
一般正常的操作流程是认证发票—银行结汇(出具水单)—核销—-退税
但是在现实过程中总是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,造成不能按这个步骤走,比如说:
1,        不能及时收汇
这里面有多种操作方法,大概说一下,
一个是没有及时收汇可以从别的水单进行拆借,
二个是大多数地方在没有核销的情况下,是可以在90天内先行进行退税申报,以免超期,这叫单证不全申报,等以后核销单核过之后再补上,也是可行的
要注意一点:核销的期限是报关出口后180天内,如果180天没有及时收汇,就算你前期进行退税申报,也是余事无补,也要视同内销征税,所以及时收汇,催汇也是比较重要的
时间关系:
1退税申报期:90天
2核销期:180天
3发票认证期:90天,但是外贸企业有个不成文的规定,是开票后30天内要进行发票认证
四,单证备案
退税申报后,在15天内要及时进行单证备案,所需单证如下:
1单证备案明细表
2提单
3托单
4场站收据
5购货合同
有些地方特别要求外加两样东西:一个是报关单印件,出口明细表
然后外加封皮装订,放司备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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